一年一度的住房公積金年報又陸續在各地發布,從已發布的年報看,各城市中心去年在房地產下行壓力下,在各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持續逼近競爭下,仍然向社會交出了滿意的答卷,繼續保持了穩定的增值收益。
每年完整的年報中有關增值收益情況都會向社會公布,每年的增值收益率高低也經常被一些不明就里的人質疑收益率太低,就如同“歸集余額”總被業外人理解等同于“沉淀資金”一樣解釋費力,負面不小。
住房公積金收益到底是什么水平?
要讓外界了解住房公積金收益多少的問題,其實也有點復雜。我們先來看看各大金融機構是什么樣的。2024年四大行年報的資產收益率(凈利潤÷總資產×100%)是:工商銀行0.82%,建設銀行0.88%,農業銀行0.71%,中國銀行0.75%;凈利潤率(凈利潤÷營業收入×100%):工商銀行44.5%%,建設銀行44.7%,農業銀行39.7%,中國銀行37.7%。還有凈資產收益率,這與住房公積金行業沒有可比性,暫不比較。
那住房公積金行業相關數據是多少呢?2024年的全國年報一般要到6月公布,根據2023年年報數據顯示,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率為1.49%,增值收益率是增值收益額與月均繳存余額(月均總資產)的比值。如果按照金融機構換算資產收益率為1.31%(全年增值收益1440.6億元-實際支出管理費用115.67億元/年末歸集余額100589.80億元),廣東省剛公布的2024年度全省增值收益率為1.56%,經計算其資產收益率為1.42%,都快接近各金融機構的2倍了,有點驚到。經計算全國住房公積金2023年的凈利潤率是 43.73 %,也高于四大金融機構平均值,廣東省2024年是45.85%,高于四大金融機構數值。
當然,住房公積金兩項比值優于四大金融機構與公積金行業工作人員少、管理費用成本低,同時免稅有一定關系。那與養老基金、年金簡單比較下會如何呢?
養老保障體系主要分為基本養老保險(第一支柱),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第二支柱),個人養老金(第三支柱)。其中基本養老保險由兩個機構分別管理,一個是各地方人社局下屬的社保局管理,其資金由稅務代收進專戶后由當地社保局作使用計劃,地方財政部門根據計劃具體操作存定期買國債或委托投資等;另一個是由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管理運作,即全國社會養老基金(戰略儲備基金),是由國家財政部劃撥的資金和各地方社保統籌部分的資金組成的,該資金和年金管理一樣均委托專業機構投資增值,外界經常看到報道的社保基金投資收益率就是該機構的,地方自行管理的社保資金收益情況沒有公布過。從網絡公開信息查國家社保基金長期投資年均收益率為7.36%,企業年金2007年以來投資收益率為6.26%,收益還是不低的,外界也經常拿該收益率與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率進行比較,這與各地方社保直接管理運作的社保資金收益率完全不是一回事,國家社保基金與不能投資的住房公積金也沒有可比性,但與各地方管理的社保基金是有可比性。根據《全國社會保險基金理事會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受托運營2023年度報告》顯示:地方養老基金2023年投資收益率為2.42%,這是地方社保統籌資金當年委托投資的收益率,其自行管理的社保資金與住房公積金沉淀資金一樣只能存定期、買國債,而住房公積金還可以發放低息住房貸款,即便是低息貸款也遠比2023年的定期存款利率高不少,所以如果同口徑比較2023年住房公積金的收益率應是2.99%(支付職工利息1.5%+增值收益率1.49%),即便在不允許對外投資的情況下,大部分年份住房公積金運作收益大概率遠高于地方社保資金收益率,社保、醫保、年金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中,也只有住房公積金行業每年是承擔職能后還“真金白銀”大量上交地方財政的。住房公積金一直是實賬計入個人賬戶,增值收益結余上交財政用于保障房建設,每年住建部和各城市公積金中心公布年報都詳實列明收入、支出、收益分配等數據,地方社保收益數據中還沒有相關數據公開,所以只能用推測數據簡單比較。
對外傳遞什么樣的資金收益信息會更好呢?
住房公積金行業每年向社會公布年報的目的是全面展示住房公積金制度運行成效,是宣傳普及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有效方式之一。各地發布的年報數據也持續受到普通百姓和研究學者的高度關注,比如對沉淀資金、歸集余額等數據關注度持續高,甚至產生不少誤讀。增值收益率高低也一直被社會有關人士過度解讀、甚至歪解,這或許是行業對數據公布方式和財務信息分析展示方式過于專業不明了,且與沒有建立類比性信息相關。那么各地年報公布增值收益詳細內容時能否再完善完善呢?
比如在財務數據有關增值收益項中擴增公布為:某年,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多少億元,比上年增長百分之多少;支付職工利息1.5%后增值收益(凈息差)率百分之多少,資產收益率百分之多少,凈利潤率百分之多少。
通過以上信息擴增,一是能夠讓外界特別是財政、金融、證券等行業專業人士清晰明白住房公積金的收益好壞,有參照行業數據就有可比性,否則社會對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這個專用名稱概念不清,會類似“歸集余額”一樣被外界誤讀等同為“沉淀資金”一樣產生不必要的負面信息傳播。
二是明確向社會傳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率是在支付完職工賬戶存款利息后的凈息差,不能再拿增值收益率與國家社保、年金投資收益率進行不公平比較。
三是借鑒金融機構年報報告的“資產收益率、凈利潤率”多少,進一步擴充數據讓社會有明確參照樣本可比。住房公積金行業雖然不是金融機構,是個“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管理機構,但日常業務與準金融機構無異,有一定的可比性,年報借用金融、財務語言說業務成效是正常的表述。